未批先建!又一央企光伏项目被罚75.7712万元

2024-11-15 14:51:11 admin

5月29日,未批海南乐东黎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发布一则行政处罚决定书,先建某央企下属公司因光伏项目未批先建,又央元被海南省乐东黎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罚款75.7712万元。企光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伏项罚万该央企下属公司在未取得用地手续及规划许可的目被情况下,于2021年在千家镇擅自开工建设光伏发电站项目。未批因未办理林地占用相关手续,先建乐东黎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于2022年11月3日依法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又央元责令其在30日内对改变林地用途的企光建设硬化区进行恢复原状,并处以人民币757712元的伏项罚万罚款。该公司于2022年11月8日已经缴纳了罚款,目被于2022年12月22日办理了《临时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未批

但该公司在未办理用地手续及规划许可的先建情况下,于2021年11月在千家镇建设光伏发电升压站,又央元用地面积为0.5503公顷,该地块现状为板房、硬化地面,经现场勘测,板房占地面积为1513.43平方米,硬化地面为3450.28平方米。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乐东黎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于2024年5月28日依法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其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即占地面积为0.5503公顷的地块,同时,没收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即板房占地面积1513.43平方米,硬化地面3450.28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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