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粮屯河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24-11-15 07:59:11 admin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中粮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屯河并对其内容的第届董事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议临议决议

中粮新疆屯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粮屯河”、中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临时会议)通知和会议议案,屯河以电话、第届董事电子邮件、议临议决议传真的中粮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会议于2009年2月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屯河应参加会议表决董事9人,第届董事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议临议决议会议的中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屯河有效。第届董事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09年向金融机构申请办理融资业务的议案》

根据公司2009年资金需求:

(1)公司拟向各金融机构申请办理融资业务30亿元(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贸易融资等银行信贷业务),其中项目贷款拟以公司资产(机器设备、房产、土地)提供担保;流动资金贷款担保方式为公司信用担保。

(2)公司拟向新疆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申请5亿元社团贷款,担保方式为公司信用担保。

上述资金将主要用于公司09年原料收购、新建设投资项目、农机具购买等事项,融资额度有效期限一年。具体实施由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需求,在上述额度内有计划地开展与各金融机构之间的信贷业务。

该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本议案9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中国证监会新疆监管局对公司现场检查提出问题的整改报告的议案》

详见《中粮新疆屯河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证监会新疆监管局现场检查提出问题的整改报告》。编号:临时2009-006号。

本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粮新疆屯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九年二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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