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离传销 守护幸福 北京警方组织开展防范宣传活动

2024-11-15 10:34:29 admin


远离传销、远离守护幸福

传销以“ 一夜暴富”为诱饵

通过编造谎言

让不少急于求富的传销人萌生幻想

落入传销陷阱难以自拔

最终血本无归、家破人亡

严重危害社会和谐稳定

为进一步提高群众对传销犯罪的守护辨识水平,筑牢防范思想防线,幸福宣传北京市公安局经侦总队法制处、北京通州公安分局经侦支队、警方梨园派出所会同区金融办、组织区检察院在梨园文化广场举办“ 远离传销、开展守护幸福”防范宣传活动,防范以实际行动守护群众的活动幸福生活。



活动现场

现场通过悬挂宣传横幅、远离摆放宣传展板,传销提供咨询服务等方式,守护增强群众风险防范意识,幸福宣传向群众发放宣传资料、北京宣传品5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200余次。

01.在宣讲环节,民警以近年来通州区破获的“买卖红酒、玉石、字画”等新型传销案例为切入点,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讲解了传销的基本特征以及危害,传授应对方法,普及法律法规知识。

 

 

02.“大爷,有人让您下载APP赚钱,介绍亲朋好友一起投资,千万别轻信呀,最后可能落得人财两空!”



03.“大妈,有人送给您小礼品,组织上课,邀请朋友一起购买虚拟商品挣钱,发展下线,返利、返积分,一定要谨慎呀,很有可能就是传销,到最后积分提不出来,损失惨重。”民警解释道。

 


04.“之前我只是听说过传销,但具体是什么不知道,今天通过民警的讲解,我认识到传销的危害,我也会把今天学习到的防范传销知识告诉亲朋好友”社区居民刘大爷说。


 


传销犯罪的基本特征

1、入门费。是否需要认购商品或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发展他人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

2、拉人头。是否需要发展他人成为自己的下线,并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给付报酬。

3、计酬方式。是否以直接或间接发展人员为依据计算报酬,牟取非法利益。



警方提示

警方提示:天上不会掉馅饼,无论以什么名义、打着什么旗号,传销犯罪“缴纳会费、层级返利、逐级发展下线”的本质不会改变,请广大群众一定要提高警惕,加强辨别,远离违法行为。广大群众一旦发现传销线索要积极举报,警民合力,共同打击涉及传销违法犯罪活动,守护美好家园。



下一步,北京市公安局通州分局经侦支队将坚守主责主业,持续做好防范和打击传销犯罪工作,加大对重点领域、重点人群的宣传力度,守护辖区群众幸福生活,助力副中心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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