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报:司法公正仰赖司法官精英化

2024-11-15 10:15:56 admin

  最高检日前下发文件,南方要求检察机关注重从司法机关、日报法学专家学者、司法司法律师和具有法律工作实践经验的公正官精其他人员中公开选拔青年检察官。从高层次法律人才中选拔司法官,仰赖英化正在从另一纬度为司法公正破题。南方

  根据规定,日报律师可以通过参加公务员考试等途径进入司法机关,司法司法成为法官或者检察官,公正官精但实际上真正转变身份并不容易。仰赖英化律师、南方法官、日报检察官虽是司法司法法律职业共同体,然这三者之间存在一条目前很难跨越的公正官精鸿沟,在这个职业共同体中的仰赖英化人员流动基本上是单向的,即从司法官到律师的转变。司法公正是人类追求的永恒目标。“徒法不足以自行”,司法公正的实现不仅需要一整套完善的立法,更重要的还在于拥有一批具有良好法律素养和优秀品质的精英化的司法官队伍。“惟仁者宜居高位”,社会的公正以司法官正义的形象具体呈现,如何从芸芸众生中选出社会公正的代言人,是人类自从有了法律以来就孜孜以求的目标。在经历了漫长而曲折的道路之后,现代各国普遍把抬高司法官准入门坎,建立严格科学的司法官遴选制度,作为实现司法公正,树立司法权威的第一关口。从这个意义上说,司法官选拔制度的完善涉及整个司法制度改革的成败。

  法治秩序的建立需要一支专业化的司法官队伍,一支有着共同法律话语、共同法律知识、共同法律信仰、共同法律思维方式、共同职业伦理特性和共同精神气质的司法官队伍。然而,司法官的任命不注重法律职业经历,是在司法官选拔制度中未能有效突破的软肋。如今通常的做法是,大学毕业生直接被法院用(司法考试实施后,要求通过司法考试),干上几年的书记员或者是助理法官,然后经法院同意、权力机关批准,就可以晋升为法官,这对于司法官这一特殊的职业来说,缺乏应有的法律职业经历,导致了一系列问题的出现。在当初那个亟需提高司法官文化素质的年代,这种司法专业毕业生“定向培养”的方式存在相当合理性,它快速提高了从业者的理论素质。但长远来看,法律职业经历的普遍缺乏阻碍着一支更坚实司法队伍的打造与养成。

  国外主要国家在选任司法官时都非常重视职业经历。英美法系国家历来强调必须具有相当的法律实务能力和社会经验,才能被选任为司法官。大陆法系国家虽然不像英美法系国家那样要求司法官必须富有经验,但对初任司法官实践经验的要求也非常重视。在西方国家,被任命为最高法院法官是一件非常荣耀的事情,因为那是威望的象征,德高望重,而司法官也异常珍惜自己的羽毛。在1999年,最高法院曾经首开“公选”法官的先河,决定从社会高层次法律人才中公开选拔招考高级法官。尽管媒体反响热烈,可高层次法律人才却反应平平,报名者寥寥。从法治的未来来说,司法官的选任不可能永远停留在“定向培养”上,最终还得走上在全社会公开选拔的道路。显然,目前的选拔制度对社会上的高素质法律人才是缺乏足够吸引力的,缺少快速的角色转换机制,使得没有哪个律师愿意积累起了一定的经验与资历后,会选择从零开始、当司法官。而体制内的司法官相对于体制外的法律人才也拥有相当大程度上的优越感,鸿沟是明显的。

  最高检要做的正是双向打破这一鸿沟,为从社会高层次法律人才中公开选拔司法官提供一条畅通途径。但要解决吸引力问题,当前迫切需要做的是提高司法官待遇,建立完善司法官职业保障机制。这是我国未来司法官职业化、精英化建设的根本路径。从某种意义上说,司法公正要从理论形态转化为现实形态,司法官的职业保障和物质保障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是最为重要的条件。

责任编辑:hdwmn_l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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