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擅自生产润肤霜 今日日化被罚

2024-11-15 14:43:06 admin

中国消费者报福州讯(记者张文章)未取得《化妆品生产许可证》,无证擅自生产化妆品,擅自生产霜今晋江市今日日化有限公司涉嫌违反《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润肤日日11月11日,化被福建省药监局厦门药品稽查办责令该公司改正,无证停止生产化妆品,擅自生产霜今没收违法所得1248元,润肤日日罚款6240元。化被

2022年1月5日,无证厦门药品稽查办收到上级关于核查晋江市今日日化有限公司涉嫌生产不合格(问题)化妆品的擅自生产霜今通知,当事人生产的润肤日日“Encaier宝宝无患子润肤霜(批号:2020.08.05A)”在流通环节经杭州市西湖区市场监管局抽样,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检测,化被判定检测不合格,无证不合格项目为标签项目不符合GB5296.3-2008<消费品使用说明化妆品通用标签>标准要求。擅自生产霜今

经查,润肤日日晋江市今日日化有限公司原先有取得化妆品生产许可证((2008)卫妆准字10-XK-0360号),2017年许可证到期后未申请换证,至2020年10月公司人员解散,拆除全部设备,原有的人员已经联系不上。2021年6月,该公司法定代表人进行变更,新法人代表声称对公司之前的生产经营情况不了解。该涉案产品可能是原公司工程师2020年8月份打样产品,寄给经销商试样,共打了4件样品,每件48盒,总共192盒,全部销售给杭州经销商。

为核实当事人无证生产和销售化妆品的数量是否仅为打样产品,厦门药品稽查办根据当事人的销售渠道,发函给淘宝、天猫和1688电商平台所在地监管部门协查标有当事人生产的化妆品销售情况;发函给被抽检单位所辖区的杭州市西湖区市场监管局协查涉案产品经营情况;发函泉州市市场监管局协查标示当事人的化妆品在第三方网络平台经营情况,并向网络平台和店铺名称所在地监管部门等12个单位发函协查销售当事人所生产化妆品情况。截至2022年10月12日,厦门药品稽查办收到10个市场监管部门复函,均未发现有涉案批次产品;收到西湖区市场监督管局回函涉案产品的索证索票台账已遗失,无法提供。至此,根据所有的收集证据显示,未发现该公司其他批次的无证生产产品。

厦门药品稽查办认为,晋江市今日日化有限公司未取得《化妆品生产许可证》,擅自生产化妆品Encaier宝宝无患子润肤霜192盒,销售单价为6.5元,违法所得1248元,违反了《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第五条第三款规定。11月11日,该办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该公司改正上述违法行为。根据《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责令该公司停止生产化妆品,没收违法所得1248元,并处违法所得5倍罚款6240元,上述罚没款合计共748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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