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粮地产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24-11-15 07:58:02 admin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中粮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地产第届董事没有虚假记载、次临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议决议

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09年10月27日以当面送达、中粮传真及电子邮件送达的地产第届董事方式发出,会议于2009年10月3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次临应到董事9人,议决议实到董事9人,中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地产第届董事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次临审议通过公司《200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摘要);

该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议决议0票弃权,中粮0票反对。地产第届董事

2、次临审议通过《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

该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3、审议通过苏源集团江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南京项目开发建设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

为支持南京项目(编号为NO.2009G47地块)发展,董事会同意接受苏源集团江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2.5亿元借款,期限一年,借款利率不超过央行同期基准利率。该借款将通过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市分行福田支行以委托贷款的形式发放。

本议案审议事项属关联事项,关联董事孙忠人、柳丁、马建平、殷建豪、马德伟已回避了表决。

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发表独立意见:

(1)本次关联方苏源集团江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的委托贷款利率执行不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我们认为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它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本次关联交易的内容、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3)董事会在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其它非关联董事参与表决同意本次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4)本次关联交易完成后,体现了控股股东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资金支持,将进一步推进公司房地产开发业务的发展,符合公司未来发展规划和经营管理的需要。

该议案表决情况:4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4、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该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九年十月三十一日

(来源:集团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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